渝教计发〔2017〕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