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制订与实施:
1.研究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总体发展规划;
2.牵头制订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学校学科建设与规划领导小组和事业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
3.指导、协助各学部和学院制订发展规划;
4.研究并协调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做好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政策研究与参谋咨询:
1.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研究学校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高水平、建设性、可实施的参谋和决策咨询;
2.研究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建议,牵头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3.负责学校重要文件、报告和校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的起草。
重点工程建设:
1.负责“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及经费的后续管理;
3.落实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调配、管理及监督检查。
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承担学校事业规划办公室工作:
负责学校所有机构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房管处等职能部处分管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学校交办的其他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改革性的工作。